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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個故事算是「黑板」、「虹」、「雙重人格」的延伸,搞不好這30天寫完,就會有完整靈感可以完成它了……大概吧?

 



  「嗚……嗚嗚……」
  黑暗之中,有無助的哭泣聲在斷斷續續的輕響。
  怕嗎?
  她自然是怕的。
  任誰遇到相同的情況,都會覺得害怕的。
  莫名其妙的被抓來,莫名其妙的被迫「評論」各式各樣的做案手法,甚至被迫要給「意見」,她只是哭,而非瘋掉、選擇墮落、接受這黑暗的現實,已經很難得了。
  她一直想不透,為何「那個人」要挑上她?
  若要論腦袋好不好使、動得快不快,那個被他捉來的「博士」比她更聰明、懂更多事。
  若要論邪惡,這世上應該還有更多更多邪惡的、與「那個人」志同道合的人吧?
  她明明就是個很普通的作者,還是那種要紅不紅、專門被出版社拿來墊檔的言情小說家罷了,哪有那種腦袋去策劃完美犯罪?
  可是「那個人」卻對她說,將她綁來,是為了要她幫助他,讓他的犯罪更加完美,並且要兼具悲劇性的……美感?
  而且,「他」還自稱是她的忠實書迷,還可以將所有她寫過的劇情內容倒背如流。
  當然,能有個忠實書迷對一個作者來說,應該是件令人振奮的事,尤其這個人還能與自己討論劇情、樂於發表感想,那就更加完美。
  可是,當這個書迷是個變態時,就非常的恐怖了。
  「我再也不會去羨慕讀者很多的暢銷作家了……再也不會了……」
  只要一想到在讀者群中,可能會有如此驚人的變態時,任誰都會寧願自己是沒沒無聞的小人物,最好不要被任何人注意到。
  「饒了我吧……我錯了……嗚嗚……」
  她現在只想要回家。
  如果能夠安全回家,她絕對、絕對要立刻收山……不對,是停筆,拒絕再當個言情小說家!
  隱姓埋名安份當個普通人,別再妄想要成名賺大錢,就算去便利商店當一輩子的打工族也好,這才是平安活下去的王道!
  當然,這種想法若是被同行知道,尤其是那些有名有錢又有勢的同行,肯定是會被笑的。
  他們可能會說,這是虐戀情深的好開始,就該好好享受這種經驗啊!
  也有可能會說,這是取材的好機會,應該要好好把握,思考該怎麼把這些東西加進小說劇情裡,只要再灑點狗血絕對能讓自己大紅大紫。
  說到底,作者全是些M,期待著災難降臨,好讓自己可以親身體驗一下,好將這段經歷寫成故事。
  但是,若是真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了,又有誰能保持這種「期待」與「欣喜」?
  ……不可能真的會有人能如此天真浪漫到底的吧?
  「我想回家啊……誰來救救我……」
  如今的她只能抱膝縮在牆角,奢望能就這麼消失於黑暗中,被「那個人」遺忘於黑暗之中。
  當然,她其實並沒有被虐待。
  她住的房間寬敞、舒適、豪華,還有各式美食照三餐加點心宵夜送來房間給她享用,衣櫃裡則塞滿了一件件漂亮衣服飾物任她穿、任她換、任她選。
  說實話,過去的她哪有可能過得這麼享受?
  可是,她得不到自由,就如同被關進美麗鳥籠的囚鳥……而且這隻鳥還一點都不美麗!
  每一日,「那個人」都會開心的來見她,逼她看他的最新「傑作」,又或是逼她陪他「策劃」新的行動。
  多可怕?
  就算她沒親自動手,也是個「共犯」了。
  每一天的報紙總是會隨著早餐送上,但她都不敢翻閱。
  沒人在意一個小作家的失蹤、沒人能聯想到一個小作家的失蹤會與這些日子來的連續案件有關,卻將「那個人」的「藝術品」放在頭版,連總統貪污、政府無能的新聞也只能讓道。
  不敢再開燈了……
  雖然「那個人」也不在意她總是刻意不開燈,想藉此逃避現實的舉動。
  「放我走……放我走吧……」
  她想逃,卻逃不過那被加裝在門窗上的重重電子鎖。
  「放我走……」
  低低的,她低泣。
  偶而她也會懷疑,「那個人」根本是故意想看她哭、想看她的愁容,才會選擇不殺掉她,讓她受盡不知該不該算折磨的心靈折磨。
  她真的很怕……
  怕「那個人」又再度進來房間,打開燈,一臉興高采烈的走向她,拉她去欣賞他的「傑作」。
  「別再來了……別再來了……」
  她哽咽的祈求,但房門那端卻依舊響起了殘酷的嗶嗶聲。
  那是電子鎖被解開,有人將要進來的聲音。
  她絕望的將自己的臉埋進臂彎中,不敢再看「那個人」充滿惡意、飽含瘋狂的目光。
  然後,燈一如往常的,被某個人點亮了。
  就算沒聽到腳步聲,她也能敏感的察覺到,有人正在靠近她。
  唯一與往常不同的是,這一次,他卻沒有像以前那樣,發出放肆的笑聲。
  恐怕,是又有什麼新招要折磨她了吧?
  她想,不敢抱有哪怕是一丁點兒的希望。

  然後,她感覺到有一隻手,輕輕摸上了她的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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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子非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