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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曾經提過青鳥曾經先被我畫成漫畫,其實那是個16頁的短漫。

當然,那個16頁只是「預計」,實際上我並沒有把它畫完,然後就一頭栽進某輕小比賽之中了。

如今我也不知道第二個故事啥時才會公開,乾脆就先將舊漫畫放上來讓大家笑一笑。說實話,當時的分鏡功力真的不高,而且菲特和蕭凜的模樣都和現在的定稿不同,甚至連「鳥籠」都不一樣。如果不清楚現在的菲特和蕭凜,還有鳥籠長什麼樣,歡迎翻回第一個故事的文案,上頭附的圖就是蕭凜(黑髮)和菲特(金髮),地上擺的就是小青住的鳥籠,與漫畫中的設定完全不同(事實上漫畫中的鳥籠畫得超爛還會一直變形…)。

從第一個故事的書封和漫畫中的蕭凜對照,就會發現小說版的蕭凜變成熟了,漫畫裡的蕭凜實在是很幼齒…至於小說版的菲特則是把直髮燙成卷髮了XD

這個漫畫我只打算公開前頭5頁,因為後面的不是還沒畫就是還是草稿,再不然就是對話連擺都還沒擺上去。

當然我畫好的頁數並不只5頁,可是我覺得與其讓漫畫劇情斷在後頭,不如就讓它斷在第5頁,才不會顯得太突兀。

由於圖片尺寸很大張,所以也請POPO讀者記得把版面展開。所謂的「展開」就是在內文的「回章回列表」下方有個藍色箭頭按鈕,按下去你的閱讀版面就會變大了。

漫畫我打算一天公開一頁,搞不好等漫畫公開完,我的第二個故事封面就畫好了,那就能直接接著公開第二個故事啦。

 

為了怕大家不懂這個漫畫本來是想講什麼,我就大約講一下劇情流程了。

簡單來說,蕭凜是個音樂學校主修聲樂的學生,有天在學校偏僻處練唱時被菲特聽到了,菲特一高興就決定實現她一個願望。於是蕭凜成功的變成受歡迎的聲樂家,經常受邀至世界各地唱歌,或是受邀成為音樂劇或歌劇的女主角。

結果她的名氣受人嫉妒,於是就被人陷害,在某天被輪姦和注射毒品,然後鬧出玩毒品趴的流言因為聲名大壞。

於是菲特出現,蕭凜表明了希望那些人能夠消失的心願,於是菲特替她將所有有份輪姦她陷害她的人全殺了,然後取走蕭凜的靈魂,至此故事結束。

當然後來改寫成輕小後是沒寫得那麼血腥悽慘啦,畢竟不好去挑戰主辦比賽方的底線,所以是難得的喜劇啊(大概吧?)

 

最後再提醒一下POPO讀者,如果想繼續留在POPO看文,拜託請留言說一下。當然大家要是真的那麼想轉移到我的痞客邦,那我也沒有意見,反正我並不打算斷頭,頂多在POPO斷頭在痞客邦不斷頭罷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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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子非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